简介及职责
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履行后勤服务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,严格遵循“管办分离、专业化运营、精细化监管”工作原则,统筹校园运维、房产管理、医疗保障与综合行政保障,全力服务学校办学发展与师生生活。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扎实推进部门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,坚守后勤服务保障初心使命。
2.持续完善后勤管理制度体系、服务标准体系、监管考核体系建设,强化全过程监督管控,提升后勤管理规范化、精细化水平。
3.部门监管范围全面覆盖校园食堂餐饮、日常维修修缮、绿化环卫养护、校内商业网点、水电能源保障、电梯安全运行、教室楼宇管理、工程修缮实施、公共环境维护、家属社区管理等全领域工作。
4.处内设有综合科、房产管理科、质量管理科、校医院四个职能机构,各科室分工协作、同向发力,统筹推进各项后勤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落地落实。
5.负责学校公有房产、教职工住宅、周转房的规划、分配、调整、日常管理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。
6.规范学校公有房屋资源统筹调配与使用管理,强化用房统筹管控与常态化监管,优化资源配置,保障校园办学资源规范合理利用。
7.建立健全师生服务响应机制,畅通意见收集、诉求办理、整改督办闭环流程,不断优化服务质量,提升师生获得感与满意度。
8.统筹校园基础医疗、健康体检、传染病防控、健康宣教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,筑牢校园医疗卫生安全防线。
9.严格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工作部署,高效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与专项工作。
领导分工
1.处长 李光:主持后勤管理处全面工作,统筹制度建设、服务监管与质量提升,分管质量管理科。办公电话:0311-87208181。
2.副处长 李园:协助处长开展日常管理与工作督办,分管综合科、房产管理科、校医院。办公电话:0311-87208136。
地址: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
邮编: 052161
联系电话:0311-87208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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